一、實驗設計的“三要素”
1、實驗對象:
實驗所用的材料即為實驗對象。如用小鼠做實驗,小鼠就是本次實驗的實驗對象,或稱為受試對象。實驗對象選擇的合適與否直接關系到實驗實施的難度,以及別人對實驗新穎性和創(chuàng)新性的評價。一個完整的實驗設計中所需實驗材料的總數(shù)稱為樣本含量。最好根據(jù)特定的設計類型估計出較合適的樣本含量。樣本過大或過小都有弊端。
2、實驗因素:
所有影響實驗結果的條件都稱為影響因素,實驗研究的目的不同,對實驗的要求也不同。影響因素有客觀與主觀,主要與次要因素之分。研究者希望通過研究設計進行有計劃的安排,從而能夠科學地考察其作用大小的因素稱為實驗因素(如藥物的種類、劑量、濃度、作用時間等);對評價實驗因素作用大小有一定干擾性且研究者并不想考察的因素稱為區(qū)組因素或稱重要的非實驗因素(如動物的窩別、體重等);其他未加控制的許多因素的綜合作用統(tǒng)稱為實驗誤差。最好通過一些預實驗,初步篩選實驗因素并確定取哪些水平較合適,以免實驗設計過于復雜,實驗難以完成。
3、實驗效應:
實驗因素取不同水平時在實驗單位上所產生的反應稱為實驗效應。實驗效應是反映實驗因素作用強弱的標志,它必須通過具體的指標來體現(xiàn)。要結合專業(yè)知識,盡可能多地選用客觀性強的指標,在儀器和試劑允許的條件下,應盡可能多選用特異性強、靈敏度高、準確可靠的客觀指標。對一些半客觀(比如讀pH試紙上的數(shù)值)或主觀指標(對一些定性指標的判斷上),一定要事先規(guī)定讀取數(shù)值的嚴格標準,只有這樣才能準確地分析自己的實驗結果,從而也大大提高了自己實驗結果的可信度。